2005/08/24
請尊重「樹」權
住所附近原本有一大片樹林,每次經過都忍不住對那滿滿的綠意讚嘆一番。某日清晨再度經過,卻發現大部分的樹木都被伐除,因為這片土地已經變成工地。看到堆放的樹木殘枝,心頭痛得淌血。
記得很多年以前,站在家樂福電器賣場,看到宮崎駿卡通「龍貓」裡面,樹木在一夜間長大的夢境,不知不覺熱淚盈眶,如果樹木真的可以一夜之間長得又高又大,該有多好!可惜樹木生長最需要的就是時間,尤其是大樹,不耗費數十年的光陰不能成林。這樣得來不易的自然資源,我們卻常常輕忽地對待,任意破壞,把他們當作是工地上必須清除的障礙,毫不留情地砍伐殆盡。
今天更在新聞上看到一則震驚的消息:「北師大代校長黃生,將校園內生長十數年的老樹整排砍掉,理由是離建築物太近,危害建物安全。台北市政府未獲通知,事後才到場瞭解。」這位代校長粗暴的行徑讓我大感憤怒!他的專長和興趣居然還是:族群生物學與保育生物學,真不知道他要如何教導他的學生!尊重生物難道不該是最基本的保育態度嗎?就算樹木的確危害的建築物本身,也應該集思廣益其他變通作法,怎麼可以用一己之權力擅自判這些樹木死刑?
「城市的遠見之宜蘭經驗」裡提到:縣內任何樹木的砍伐,必須上報縣長簽呈。這是養成對於樹木予以尊重的作法,任何一個砍樹的動作都該三思而後行,謹慎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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