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/10/18

美學與審美意識

自大學時代始,美學究竟是什麼?成為縈繞心頭的問號。當時買了一本講述美學的書(依稀記得是朱西甯先生的著作,但是網路上卻查不到相關的資料,有待翻出舊書查證),看不到幾頁就雙眼昏花難以為繼。此後美學更加增添她的神秘色彩。

什麼是美?美的標準何在?似乎只能隨著年紀漸長,在生活經驗中自由心證。

吳錫江老師曾經一再提及:對於畫家來說,技巧並不是絕對需要的,重點在於如何表達自己的情感。看慣西方自希臘以降,美麗得驚人的畫作,要說技巧不是重點,確實難以接受。

「聽君一席話,勝讀十年書」,所言不假。A君曾好心提醒:從他人的經驗吸收知識固然很好,但那畢竟是別人釀出來的醋。然而,在自己這缸醋還沒成形之前,多多汲取能產生化學作用的酵素,終能幫助我釀出自己的味道。


辛意雲老師以其淵博的學識,上承一代宗師錢穆,融貫中西,蔚然成家。在他的諄諄引領下,茅塞頓開,彷彿從漫漫寒冬中甦醒,看見通往「美學」之路的一絲光亮。

語言的曖昧性容易引導人的理解走向錯誤的方向,『美學所謂的「美」,無關乎表象所謂的「漂亮」、「好看」,美學關乎深層的審美意識,亦即人類靈魂共通的情感。藝術可以超越領域、時空、文化、歷史、民族,震動生命,開啟自我的特殊性,激發出無可言說的情感。』(辛意雲教授於敏隆講堂語)

所以藝術上的創作,重在直擊心靈深處,某種意義上,必須跳脫既定概念,進入到最直接的情感表達。無怪乎吳錫江老師認為學院式的訓練其實對創作是一大阻礙,因為強加了太多形式上的限制,反而無法直接面對創作最核心的問題,也就是人類最終極的情感展現。

『美學如果淪為個人主義,那只是沒有價值的虛無主義』(辛意雲教授語),這段話旨在點出美學必須透過「理性」的探索,來發掘其共通性,而不僅止於浮面的個人感性陳述。

我陷入思索:藝術難道不是個人獨特性的展現嗎?人類果真有共同的情感嗎?如果這份獨特性是在共通性之外,那就不算是美嗎?老師回答:『共性與特性並不相悖背,事實上:藝術正是自我心靈覺醒之後的實踐,近代心理學得到結論——"從人出發就有共通性",而創作的困難在於——必須進入人類共同的植基,又不喪失其個性。審美意識乃是深沈的情感,藝術的可貴之處正是自我與人類共通的情感暗合(明合)。』

關於是否節錄老師上課言談一事,我十分猶豫,害怕沒有聽課的讀者斷章取義引發誤解。老師從美學之所從出講起,引經據典說明歷史源由,以此為基礎架構出美學的基本定義,而非單純地陳述一己之論調。若要豁然貫通、了無疑惑,不知還有多長的路要走、多厚的書要讀,這堂課對我來說只是開端,而非終點。

曾經和友人J論及「美」是否有標準?她認為硬要得出一個絕對的標準只會落得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裡的口水戰下場。然而辛老師讓我重新思考這個問題,顯然其中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,並且是可以訴諸理性的。

如果這篇文章在讀者心裡投下疑惑,也是好事,有疑惑就能生出找答案的動力。辛老師說:『藝術使人自由』,心靈上的自由一直是我追尋的目標,透過美學,期盼找到釋放自己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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